公司挑选灵活用工平台的“金标准”

2023-06-27
公司挑选灵活用工平台的“金标准”

从2020年底、国内首起的北京布角科技灵活用工虚开案发(《全国首例!烟台警方破获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案件》),到最近的重庆万州奉节县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虚开案(《涉案金额20亿元!重庆万州警方破获一起灵活用工平台涉嫌虚开案》),媒体已经公开报道了数十起灵活用工平台暴雷案件,其中一些案件还涉及上市公司和国资参股企业。


第一,用工业务真实性无法保证。灵活用工的交易人员群体庞大,具有零散性和流动性,同时平台交易虚拟化,导致交易难留痕,交易真实性难以核查,平台只能做合同形式认定。

第二,在巨大利益面前,寄希望于平台上的所有用工企业都恪尽职守,真实用工,不切实际。而平台对用工企业开具的是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着巨大的虚开专票刑事风险。用工平台作为关键单点,风险一旦爆发必然殃及池鱼

第三,灵活用工平台上的用工任务,像目前比较热门的直播、网红、骑手、讲师、教师等自由职业者用工类型,本应该按照劳务报酬纳入综合所得申报个税,但是灵活用工平台都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代缴个税,涉嫌改变收入性质、拆分收入偷逃个税。

新零工仍然坚持认为,用工企业应该充分认知“灵活用工平台”的税务风险,能避则避。然而,不可否认,灵活用工平台现在之所以被企业大量选择,正是因为其相比对标方案的一些“优点”突出,击中了部分企业的痛点。用工企业通过灵活用工解决个税问题,主要对标的是自然人代开和个体工商户模式,有3大比较优势

第一,成本低。由于灵活用工平台给用工企业开具的是6%税率的全额专票,用工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而目前市场上用工平台泛滥,竞争惨烈,平台主流报价已经低于6%,意味着用工企业的实际综合税负成本为零,甚至是负数。在目前企业赚钱越来越难的大环境下,相比自然人代开和个体工商户开普票还需要3%左右的税负成本,灵活用工的低价对客户有巨大的吸引力。

第二,操作简单。相比个体工商户还需要注册企业,需要法人代表的各种配合,灵活用工平台从合同、资金发放、账目等都包办了,客户基本只用管转一次账,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来说,省却了巨大的工作量,方便太多。

第三,没有公转私限制。银行对企业公转私有诸多限制,不管是大金额还是多批次,企业的财务部门都很头疼。自然人代开和个体工商户模式,企业往往都需要自己解决公转私的问题。如果选择灵活用工模式,所有公转私的麻烦和风险都转嫁给了灵活用工平台。至少对于用工企业的感受来说,少了很多麻烦。

正是因为有这3个明显的“优点”,很多企业明知潜在法律风险,仍然抵不住诱惑,也合乎情理。

既然无法抵抗,那就学会“享受”。对于用工企业来说,既然自身无法控制用工平台“不暴雷”,那就只能练就“火眼金睛”,择优挑选合作平台,尽可能降低自身风险,避免成为“殃及的池鱼”

很多用工企业在挑选用工平台的时候,本能的采用的是“淘宝模式”,优选“大品牌、服务好、好评多”,认为这样选性价比最高,风险低。这样的选择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已经暴雷的那数十个案例就会发现,“大品牌、服务好、好评多”反而是高风险平台的特征,淘宝模式标准并不适合灵活用工平台。笔者的建议是,如果非要矮子堆里拔将军,尽可能采用买保险”的思路挑选灵活用工平台。其实,只要拿到了委托代征资质,各家灵活用工平台的底层逻辑几乎没有差别。企业筛选平台核心考虑的因素不是服务和品牌,而是实打实的风控逻辑。然而,各家平台在产品完全同质化的情况下,都是王婆卖瓜,看好评也意义不大,如何比较风控逻辑就有学问了。

灵活用工涉税案件的爆发归根结底在于用工业务的“失控”。一旦用工业务失控,招致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认定业务虚假,用工单位、自由职业者涉嫌虚开发票、偷逃税,且平台所提供的业务真实性证据不足以打消税务机关、司法机关顾虑,则交易各方均面临法律责任。
实践中发现,很多案件系业务员为了创造业绩获取提成,而与用工企业、自由职业者串通虚开发票,通过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方式逃避用工企业的合规审查,导致企业无意中陷入虚开犯罪圈套。而一旦案发,企业员工和平台业务员会立即推卸责任,平台宣称的各项风控措施瞬间崩溃。此时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业务主管都会被牵涉其中难以脱身。一旦司法机关启动,惯性巨大,轻易不会停止,对于灵活用工业务,在现行的税法和司法制度下,只要被盯上,主动权就完全不在企业手里了。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形发生,企业应该具备底线思维,防患于未然


公司挑选灵活用工平台



基于这样的底线思维和风控逻辑,新零工列出四个筛选合作平台的“金标准”,供企业对照适用。
1、尽量选单一业务平台,避开综合性业务平台。
目前市场上的用工平台可以归为两类,一类只服务特定行业甚至特定企业,譬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另外一类则是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代表的综合性业务平台,虽然也设置了行业黑名单机制,但基本上是各个行业的用工业务都承接
前文讲过,灵活用工业务的真实性,缺乏明确、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灵活用工平台业务流动强、交易难留痕的特点,导致传统征管模式和手段难以实现有效监管。企业、平台对交易事项留存的“证据链”应达到何种证明标准,缺乏法律法规明确指引。而单一业务平台,天然降低了监管难度,业务真实性有客观基本保障,排除了最大的暴雷风险。而市面上的几乎百分之百的综合性业务平台,都部分存在着业务真实性问题。

因此,基于灵活用工的行业现状,企业选择单一业务平台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开虚开风险。


2、尽量选限额低的平台,避开限额高的甚至不限额的平台。
各家灵活用工平台对于单个自然人的发佣都有月度额度限制,少则5万元,多则50万元,也有更高限额的,本意都是规避风险。
灵活用工平台除了业务真实性问题,另一个被挑战最多的就是改变收入性质、拆分收入偷逃个税问题。目前,经营所得核定征收就是灵活用工的灰色地带。笔者认为,月度10万元限额是目前灵活用工申报个税的监管分水岭。超过这个额度,税务部门挑战个税核定的概率风险陡增。
所以说,企业如果希望长治久安,在满足自身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发佣限额低的平台,能选择5万的,就不选择10万的,切不可为了方便省事,而去选择提高限额。平台限额越低,硬指标越有保障,自身被挑战偷逃税的合规风险也越低。至于那些限额超百万的平台,笔者建议尽量远离。


3、尽量选“事儿多的”,避开“服务太好”的。
灵活用工平台业务门槛极低,各家为了争抢业务,都在价格和服务上卷到底。线上全流程已经是标配,不少大平台还提供上门一键打款服务,合同、证据链等都不用客户操心。一些企业之所以选择灵活用工,本身就是为了省事儿,对于好服务更是难以拒绝,心向往之。
殊不知,灵活用工的涉税风险的根源正是其过于简单便捷。大家都有去银行办业务的体验,如果买保险则更甚,各种签字和验身份、录音录像的手续看上去十分机械呆板。其实,每一个流程设置都是金融行业严谨风控的体现。
对于灵活用工平台,“事儿多”意味着限制多,每多一道限制,就意味着多了一道保险。企业可以主动了解,用工平台是否会定期检查企业的业务情况,平台有无数据监控排雷体系,平台内同行业客户发佣数据异常是如何处理的,平台对企业用工合同和客户资金是如何要求的。这些问题都是企业了解平台风控的试金石。如果用工平台只是一贯强调“服务好”,企业反而要警惕。因为风控和方便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


4、尽量选冷门地区的冷门平台,避开热点地区的大品牌。
很多企业在选择平台的时候,倾向于大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国资控股背书的合作平台。诚然,大公司背书的平台确实在基础条件上有优势,比如拥有多地税务委托代征资质,有确保平台资金安全的大公司背书。但有利亦有弊,上市公司的介入势必会对于平台的业绩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会导致在风控与利润的博弈中,被资本关注的平台往往难以取得平衡,容易突破底线,为平台日后的爆雷埋下隐患。同时,资本很多都是别的领域的佼佼者,为了扩充版图而介入灵活用工平台,风险控制根本不是他们所擅长的领域。涉税风险又具备典型的聚集性特征,执法部门往往都是“枪打出头鸟”。热点地区和大品牌则很容易成为出头鸟。在涉税犯罪问题面前,大品牌和国资背景都当不了保护伞。冷门地区的冷门平台,只要业务规范,反而就像小而精的专业保险公司,更不容易爆雷


除了以上的四个金标准以外,新零工认为,在金税四期的大背景下,企业和个人如果希望合规处理所得税问题,应该跳出单一产品逻辑,从自身的业务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角度综合考量。不管是灵活用工、自然人代开,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只是解决发佣问题和规划所得税的工具,并不是合规方案企业和个人应结合自身的不同发展阶段,先顶层规划所得税合规方案,再择优、组合选择工具,方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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