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都可以用灵活用工?
答案是:不可以。
首先
企业法人、监事、董事等主要人员是不合适灵活用工的,他们的收入需要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足额交税。
其次企业的
关键岗位也不适用灵活用工的模式,这类岗位的人员一般不具有高流动性,他们都应是企业的固定人员。
那么,除了上述两类人员以外,其他岗位我都使用灵活用工模式可以吗?这个就需要视情况而定了。
举个例子,企业主要人员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共计50,为了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另外50人全部使用灵活用工,灵活用工人数占比高达50%,可不可以呢?
如果你企业是物流行业,如果你企业只在11月、12月需要增加大量人员负责分拣货物等工作,一年中其余的10个月左右就是50人在维持公司业务运转,可以的,一切从实际考虑,符合事实就没有问题。但如果你企业是信息技术服务业,这个占比就不合适了。
灵活用工在中国发展已近十年,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灵活用工需求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转化用工需求,切勿为了降低成本强行转化,既不合理,也有可能违背个人意愿,这种情况国家可不一定支持你企业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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