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灵活用工模式下,通过平台下发的个人个税是由灵活用工平台进行代征代缴的:
1、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给个人支付服务费后,一般于次月平台批量走税务局窗口统一汇总申报;
2、申报后税务局出具盖章的完税证明;
3、灵活用工平台一般于次月月底将完税证明上传到系统,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查看;
4、针对大额园区也有按季度提供完税证明的情况;
是否会纳入个人年终汇算清缴?
走新零工平台下发的个人,视同于个体户,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不一样,该收入不参与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
1、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第三条:
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税率表,按年计税。
2、平台上的开票主体是有
《委托代征证书》资质的,其中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为征收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在当地成立落地公司,也正是因为主体公司的成立,灵活用工平台应运而生,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才能很好的将企业,自由职业者以及主体公司三者嫁接起来,使得咱企业使用灵活用工平台给个人打款发放,主体公司给咱企业开具发票,合法合理化。
总结:
可以说个人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收到的服务费金额是完税之后的,个人自己不需要承担,这是一个隐藏的流程,但是针对个人也需要提个醒,不建议同时使用多个平台,避免出现超额的情况。现在市面上大量的灵活用工平台涌入,鱼龙混杂,大家找寻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之前,一定认真审核平台资质!
【灵活用工个税怎么申报,会纳入年终汇算清缴吗?】出自新零工灵活用工平台,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