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哪些人员不适合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放?

2024-03-1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用灵活用工新型用工方式的企业越来越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员都适合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放。

现在新零工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讲解说明下,哪些人员不适合,不能通过平台下发以及原因是什么?


1、跟本企业签署了劳动/劳务合同,存在社保关系的

跟企业签署了劳动/劳务合同,存在社保关系的人员,本身就已经是企业正式员工了,是属于传统劳动关系,而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放,企业跟个人双方是属于合作关系,与劳动关系矛盾,并且企业方为个人在金四系统上存在缴纳社保记录,一旦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给个人下发结算,会立即触发预警,引起税务稽查。


灵活用工禁入人员



2、本企业及其他企业法人、股东、监事、高管及财务经理

因为法人、股东、监事、高管及财务经理等都是属于高收入人员,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关注对象,是不允许通过灵活用工去代征代缴个税的,需要按照国家个税纳税标准正常规范缴纳相应个税。



3、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禁止从事兼职或经商的人员、军人等

灵活用工个人准入发放原则及标准都是需要按照税务要求来规范操作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放的相关人员是一定不能发放的,不能踩红线。



总结

灵活用工平台,确实是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一个有利工具,但是,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按照规范和要求,合法合规操作,这样才能既能降低用工成本,又不为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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