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居间费合规

2023-05-31
大额居间费是指在一笔高额的合同交易中,产生的佣金或中介费。这种费用通常是由中介或居间人根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他们在交易双方之间扮演桥梁的角色,使得整个交易过程更顺畅。
对于不同的行业和交易类型,这个比率有所不同。在一笔大额交易中,居间费的金额少则数万元,多则上亿元。举例说明:

房地产行业:
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费通常是根据房地产交易的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房屋中介的服务费一般不得高于房屋交易总价格的2%,但是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这种管理政策并不十分严格,实际交易中的房屋中介费率会有所浮动。

金融服务行业: 
对于金融服务,譬如在基金、股票、债券、股权融资等投资领域中,居间费通常是根据交易的总价值或者规模来计算的。这个比率通常在0.5%-3%之间。

大宗贸易行业:
在大宗贸易中,居间费也通常是根据交易合同的金额收取的。这个比率通常从0.5%到5%不等。由于大宗的合同金额巨大,即使居间费比例很低,金额仍然巨大。

除了这些传统行业,由于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很多新兴产业中也出现了居间费。譬如,在共享经济中,居间费通常是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的。一些农产品的交易服务平台,居间费的收取比例一般在千分之几。
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产业,这些居间费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交易的完成,但是交易双方也需要比较清晰的理解该费用的结构和定价规则。
居间费的合规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业务合规和税务合规。业务合规是指居间业务行为有合理合法的商业目的。税务合规是指居间业务依法依规纳税。


居间费


收居间费合法吗?

居间是中介的一种,法律上居间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收居间费合法。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因此,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收居间费如何合规?

居间费的合规收取必须满足四个前置条件:
1、三流一致。居间服务协议、居间费发票、居间费转账资金三流合一,协议内容、金额、发生时间都能对应。

2、居间费用不能超过合同交易总金额的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举例说明,居间人给对方介绍了一笔业务,对方成交的总合同是1000万元。居间费用不能超过成交合同额的5%,也就是不能超过50万。居间费用绝对金额多大没关系,只受交易金额比例约束。超过了5%,税务部门就不认定为居间费用。

3、不能用现金支付。如果用现金支付,税务部门有理由推断你可能有见不得光的违规行为,质疑你正常业务为什么不转账,为什么要现金支付。

4、有资质。提供居间费用服务的公司要有合理的资质,这个资质首先体现为居间服务提供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些行业还必须有专门的资质,典型的如房地产经纪、保险经纪业务。如果是个人提供居间服务,一般不要求资质。
满足了以上四点,对方就可以把这笔钱通过对公账户堂堂正正的打到居间服务人的公户或者个人账户。同样的,对方也可以凭居间人开的发票入账。

居间人收取的居间费如何缴税?

居间人主要涉及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大额居间费的税负高低与金额相关。
1、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
2、所得税,如果是个人直接提供服务,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如果是企业提供服务,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再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一般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可以抵扣的成本项很有限,所得税名义税负在40%左右。
实务中,居间人一般都需要提前做税务安排,合理降低税负。如果居间费达到千万级别,综合税负在20%左右是比较合理的情况

如何区分正常居间业务和商业贿赂?

《反不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5日《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计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对合法接受折扣、佣金的,不能认定为受贿;但对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受贿。


因此,居间人在开展业务前首先应该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再依法依规开展居间业务,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应先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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