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关于内部报销与会计入账抵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无论是什么时候的发票,只要是真实业务,原则上都是可以给予报销的,实际工作中能不能进行报销,主要还是根据企业自身制定的报销制度来自行决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文第六条规定的,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所以去年的发票肯定是可以入账的,且不仅去年的发票可以入账抵扣,以前年度5年内的都可以进行入账抵扣,前提一定是基于真实业务的发生,应入账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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