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额度不够怎么办?只需这2步就能调整最大额度!

2023-06-07
接到大客户的业务,但是开票额度不够怎么办?快跟新零工一起看看吧!

一、调整发票额度只需两步

如果接到了大客户的业务,但是突然开票额度不够!是不是很尴尬?怎么办? 别慌,只要这两步,就可以调整开票的额度了!一起看下:


1.登录税务数字账户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具有办税权限的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从【我要办税】栏目中的【税务数字账户】入口进入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



2.申请调整发票额度
进入税务数字账户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栏目中【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按钮,进入到授信额度调整申请页面。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页面上方展示查询功能,可根据需要查询历史申请办理情况。点击蓝色【新增申请】按钮,可以进入到新增申请页面。

新增申请

进入后就可以进行新增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顶部展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人、赋额类别等基本信息。

税务机关


再往下滑动页面,需要在申请额度调整信息栏填写申请调整额度类型、申请调整额度和申请理由等必录信息

申请调整额度类型、申请调整额度

往下滑动页面,可上传附件资料(如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及其他材料)辅助税务人员审核。

上传附件资料


完成所有信息填写后,点击【申请】按钮,系统会提示“提交成功,需要税务人员人工审核,请耐心等待”提醒。

申请完成



点击【确定】按钮后发票额度调整的申请就完成了。可以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可以查看当前发票额度调整申请信息和审核状态。


核状态



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除此之外,这些发票额度的问题也要知道!


二、发票金额比实际支出大怎么办?

在实际经营中,有时候会遇到收到的发票金额比实际支出的金额要大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区分多开的原因是什么:

一、如果是供应商随货开具了发票,采购商在实际验收货物时,出现少许短少,导致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发票的,供应商不愿重开发票的,根据双方的合同协议、货物验收单据以及供应商同意扣部分款项的同意书等,采购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进行税务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认证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正常计算抵扣税额,然后对扣款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2.该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少付款部分的金额需要剔除。


二、如果是单位职工出差时,发生的费用超过企业的报销标准的,比如乘坐了更高档次的高铁、更高仓位的飞机,或者入住了更高星级标准的酒店,在实际报销时按照企业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多出部分的金额由员工个人承担的。
对于该类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也只能按照报销金额为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税前扣除。


如果供应商多开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则该发票既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也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对于供应商多开发票的,只要是真实的交易,企业可以在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会计处理

1.采购货物发票多开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显示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实际付款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发票少付款对应的进项税额)



2.交通费、住宿费等金额多开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显示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实际付款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发票少付款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发票额度八大问题

1.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2.怎么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时,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的信用及风险等情况,确定适用的发票赋额类别,并根据发票赋额类别赋予纳税人首次初始发票额度。

3.在哪里查看发票总额度和可用发票额度?
答: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在开具首页,可以查看当前发票总额度和可用发票额度;纳税人也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帐户界面查看当前发票总额度和可用发票额度。

4.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共用同一个总额度吗?
答: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

5.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或者数电纸票,或者在税控开具纸质,发票额度扣除是一样的吗?
答:发票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有不同之处: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数电电票和数电纸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6.可以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吗?
答: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7.开具发票时,发票额度可以自动增加吗?
答: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8.申报会影响发票额度的使用吗?
答:每月1日,系统将按照一定规则重新赋予纳税人月初发票额度。纳税人在未申报前,系统呈现“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前)”,纳税人只能在“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前)”的额度内开具发票;纳税人在完成申报并成功后,系统方可呈现“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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