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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所得税季报、年报填写
2023-05-17
一、相关政策:
1、《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一、财税政策
......
(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2、《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
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五)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六)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二、本公告第一条中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二、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写说明
根据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三、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
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申报减免所得税额政策事项。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额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表》(表5)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第一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第三点、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表5中,确认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申报减免所得税额政策事项。
三、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涉及的申报表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2017年版) 》 (2021年修订)填报说明
第一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写代码“330”,纳税人未填报的,视同不存在或未发生。
第二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第16行“减免税额”:填报本年享受软件企业优惠的金额。
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税收优惠基本信息
选择适用优惠政策
□延续适用原有优惠政策 □适用新出台优惠政策
减免方式1
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优惠期年度1
减免方式2
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优惠期年度2
税收优惠有关情况
行次
项 目
数量\金额
1
人员指标
一、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
2
其中: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3
研究开发人员人数
4
研发费用指标
二、研发费用总额
5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
6
收入指标
三、企业收入总额
7
四、符合条件的销售(营业)收入
8
其中:自主设计、自主开发销售及服务收入
9
知识产权指标
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总数
10
其中:发明专利
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12
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13
业务类型及领域
是否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生产
□是 □否
14
是否按照开发、销售嵌入式软件企业条件享受政策
□是 □否
15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
请选择所属领域
16
减免税额
第三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3行“十三、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填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第16行的金额。
表A107040第13行=A107042第16行
第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A100000)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填报。
表A100000第26行=表A107040第1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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